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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专家督导昆明当地心理干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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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9日上午,国家卫计委赴昆明心理干预专家组组长西英俊主任与云南省专家组组长陈庆玲主任共同为昆明市一院从事心理干预的省市专家进行了督导。在本次伤员救治过程中,昆明市一院伤员人数多,病情复杂,心理干预的难度大,责任重。共14位专家参了与本次督导。在认真听取了专家汇报后,我院西英俊组长充分肯定了省市专家组在市一院前一阶段的工作成绩。他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就重点伤员病情、心理干预进展及后续工作开展等重点工作提出了七点建议:

一是专家组成员统一胸牌,胸牌要妥善保管,实施心理干预时要挂牌上岗,如有遗失,须第一时间向省级组长汇报。


二是再次强调保密原则。所有专家组成员不得将所在医疗机构伤员救治及心理干预情况以各种形式外泄。


三是心理干预与病情救治之间有序结合。干预专家应及时将心理干预了解到的伤员病情与主管医生交流,由主管医生负责病情诊治。如确实需要提出使用精神科药物的建议,需签署会诊记录。


四是对于伤员中的丧亲、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要重点关注,重点管理,及时跟进了解家庭支持情况。严格防范自杀情况出现。


五是坚持在心理干预过程中强化正向资源。同时避免服装色彩、言语对伤员的负面影响。


六是救援工作已经开展8天,目前各医疗机构陆续有伤员出院。对于出院伤员的心理康复,给予伤员和伤员家属一般性心理学建议,不必要就社会现实问题给予承诺和建议,如受助者在这些方面有疑问,可介绍其给相关部门人员回复。如有提出后续心理干预需求,则汇总至陈主任处,统一向卫生厅请示处理办法。


最后是关于后续心理援助工作如何持续性开展,由省级专家组提出工作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