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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关于推优入党工作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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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优入党工作的目的

推荐优秀的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是党组织赋予团组织的一项光荣的任务。

院团委特制定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旨在稳步推进“推优”各项工作,发掘先进青年,尽力为党组织选拔和输送优秀共青团员,并在团员之中营造良好的上进氛围。

二、推优入党的对象以及推优条件


推优入党的对象为我院的青年团员。满足以下四点要求:

1、政治思想过硬,对党有执着追求,入党态度端正,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
2、品质优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过硬,在工作岗位有突出表现。
3、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得到同事的普遍认可。
4、积极参加院党委、团委及本部门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三、推优入党工作具体程序


1.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和推荐标准。团员酝酿推荐对象。

2.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查并征求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填写推荐表报院团委。
3.上级团委审核签署意见后,由团支部向党支部正式推荐。团支部书记由院团委直接向党支部推荐。

四、推优入党工作相关要求


1、各团支部上报的推优名单,原则上不超过团支部人数的10%。团支部人数少于10人的,每次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青年。

2、推优登记表一式三份,院团委一份,推荐团支部一份,送所属党支部一份。
3、各团支部定期向所属党支部汇报推优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征求党支部意见。
4、推优入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并严格按上述工作办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