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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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住院注意事项

在何种情况下我们会采取约束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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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神卫生法第四十条规定:精神障碍患者在医疗机构内发生或者将要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没有其他可替代措施的情况下,可以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

(2)由于精神疾病的特殊性,患者很有可能在精神症状的支配下发生攻击他人、伤害自己、自杀、毁坏物品、拒绝治疗护理干扰医疗秩序的情况,我们在给予劝说等手段无法控制患者的这种行为并且没有其他可替代措施的情况下,会遵医嘱给予患者暂时性的约束保护,请您相信这只是一种保护患者和他人的手段,而不是所谓的惩罚患者。

(3)在约束保护期间我们会有护士看护患者,保证患者的安全与生活护理(进食、进水、大小便等),一旦患者病情得到控制,情绪平稳,我们会立即解除保护。

(4)如果您对约束保护有什么疑义或意见,请您不要着急,一定先和医护人员沟通,我们一定为您耐心解答,解决问题,请您相信我们与您的目标一致,希望患者早日康复,重返家园。

点击下载:《保护性约束患者告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