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开具复学建议书须知

一、办理条件

1.患者病情稳定一个月以上(住院患者需出院一个月以上且病情稳定大于一个月)。

2.持学校出具的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需写明学生姓名、因何种精神疾病休息、要求北京安定医院出具复学建议书等内容,并加盖学校公章。

3.外院就诊者需持既往就诊资料(病历)。

4.患者及家属(了解患者情況的家属)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场。(注:大学生家长不能到场的,可老师陪同,老师需携带工作证件。留学生请到出国人员体检中心咨询)。

二、办理流程

1.预约挂号:实名制挂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公众号或114预约挂号平台等预约复学专家门诊号。

2.办理时间:每周五全天(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办理地点:门诊楼(1号楼)2层南侧—专家区。

三、温馨提示

1.复学建议书分两种结论:建议复学、不建议复学,根据病情开具。

2.本科室不开具“无精神疾病证明/精神正常证明”和休学证明。

3.按照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医疗机构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