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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学院对研究生奖学金的初评工作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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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评选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关于2014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以下简称“首医文件要求”),精神卫生学院学位委员会于2014年10月8日下午15:00,在地下多功能厅召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会”会议(以下简称“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会”)。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精神卫生学院学位委员会:主席马辛院长,副主席李占江副院长,导师代表王传跃教授、向应强主任、崔永华主任。精神卫生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领导及管理人员:任艳萍主任、陈群和吴迪。学生代表:2013级研究生孙辰辉


本次由首医下发至我学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名额如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1人,硕士1人;校级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1人,二等奖1人,三等奖2人。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有:2012级硕士5人孙丛丛、杨晓婕、崔少娟、杨雪、郑伟;申请校级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研究生有:2012级博士1人李先宾,2012级硕士5人孙丛丛、杨晓婕、崔少娟、杨雪、郑伟。


按照首医文件要求中对评审程序的要求,以上申请人经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及科教科审核材料后,由科教科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并组织召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会,交由学院学位委员会进行学院初评。根据首医文件要求,会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重点审议了各位申请人的政治表现、社会活动和社会工作表现、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几大方面,以择优排序的方式评选并确定了我学院推荐获得研究生学金的人选。

学院初评结果如下: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1人郑伟;校级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1人李先宾,二等奖1人孙丛丛,三等奖2人杨晓婕、杨雪。

会后马辛院长对学生们的成绩非常满意,为了促进学生们的积极性,马院长表示:学院层面也应该设立“院级奖学金”制度(计划评选比率高达40%),奖励学习、临床、科研优秀的同学,并作为留医院工作的重要参考指标。今年申请奖学金的同学全部为“院级优秀研究生”,再次表示祝贺!也感谢院领导对学生工作的大力支持!


备注: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范围:研究生在籍期间均可,校级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范围:毕业研究生;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规定:同一名研究生在籍期间只能获得一次国家籍奖励,李先宾同学已获得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根据首医文件要求,各学院推荐上来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将在学校评审阶段进行差额评选,将会有17人落选。
会后,按照首医文件要求,在将初评结果公示后,科教科将负责将学院初评结果及候选人评定材料上交学校,以待学校终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