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温馨提示
10区手机使用须知
1. 每日16:00--21:00为手机使用时间,21:00 按时关机交回护士站,关机时间无法接电话、微信等。手机由病区进行统一充电,无需携带充电器、充电线、充电宝。
2. 手机发放时患者签字确认。如患者病情变化,经医护人员判断不适合使用手机时,院方会暂时停止其使用手机。
3. 等待检查治疗时和检查治疗过程中暂缓使用手机,优先进行检查和治疗。
4. 手机前后摄像头会给予胶贴封闭,如发现胶贴有摘下痕迹,取消手机使用资格。可以使用简单的塑料手机壳,禁止使用贴钢化膜的手机、有任何金属及玻璃等尖锐装饰品的手机。
5. 在使用过程中
(1) 禁止拍照、录音、录像,及对信息进行网络传播
(2) 禁止外放音乐影响他人休息
(3) 禁止购物、定外卖、转账、贷款等金钱交易
(4) 禁止使用充电宝、带线耳机及其他未经允许的电子设备
(5) 禁止拨打 110 及其它应急电话
(6) 禁止转借他人或代他人联络,手机仅限本人使用
如违反以上规定,将取消患者的手机使用权,请大家按规定使用
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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