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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先进“职工小家”评比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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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会分会:

为了深入开展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活动,进一步深化“建家就是建院”的思想,更加充分的发挥基层工会组织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职责,按2009年度院工会工作计划的安排,于2009年11月中旬在本院各工会分会、各工会小组中开展先进“职工小家”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比例:

1、 分会级“职工小家”的评选比例为30%,(10个分会评3个)。
2、 工会小组级“职工小家”的评选活动待下一年度再作安排。

二、 评选条件:

1、 分会委员会、工会小组健全,入会率达100%。每月能足额、及时上交会费,有相应的档案资料。
2、 职工代表调离本选区能于一月内履行民主程序增补新代表,并上报院工会。
3、 本分会内职工代表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人数全年达90%以上。
4、 积极推进二级(科室)民主管理。职工代表能积极参与本科室、本部门的民主管理,能够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5、 能以深厚的感情,关心职工疾苦,倾听职工呼声,反映职工要求,能很好履行送温暖、帮扶困难职工“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6、 能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积极开展经济技术创新和职工素质教育活动。加强“四有”职工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7、 本分会、本小组内广大工会会员积极参加院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每项活动的参加率达90%以上。
8、 本分会在履行工会组织的四项职能方面有特色、有创新。

三、 评选时间与方法:

1、 于11月19日下午召开“北京安定医院先进职工之家总结评比大会”。2、在各分工会总结汇报的基础上,十个分会主席无记名投票后,由院工会委员会讨论后确定,并向院长办公会报告。

四 、 奖励办法:

被评为先进“职工小家”的工会分会,发给荣誉证书、并按分工会的类别和预算发给活动经费。
另:根据各兴趣小组开展活动情况,由各分会和各兴趣小组组长提名,经院工会委员会批准,评选出2009年度的兴趣小组积极分子,给于适当奖励。


2009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