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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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

注意事项

住院安全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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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
感谢您来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住院。我院将尽力保障在现有条件下为您提供良好服务。同时为确保所有患者住院期间的安全,特向您告知以下安全要求,希望您理解和配合。如您在患者住院期间违背这些要求,经过医护人员提醒仍然违背的,将终止住院治疗关系。


一.禁止以下物品带入病房

1. 尖锐物品:如各种刀具、利器、钥匙、玻璃制品或铁器制品等。
2. 长条物品:如绳索、围巾等。
3. 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家用电器、各类酒等。
4. 贵重物品:如现金、存折(卡)、手机、手表、首饰、电脑、证件等。
5.各种药品,包括中药、中成药和西药等。
因私带危险品导致不良后果的,患者及其家属(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贵重物品在医院内丢失,院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会见时的要求

1.会见时,谢绝携带宠物,家属及其他人不得将上述禁止带入病房的物品交给患者带进病房;在会见时给患者留下的物品应经过工作人员检查,且不得在非会见时间给患者递送未经检查的物品。
2.每周固定会见家属的时间是星期二、星期五和星期日下午13:30---15:30。会见地点是患者所在病区活动厅。

三.住院患者可携带进入病房的物品:

1. 洗换衣服、内衣、短袜、棉毛衫(没有危险的换季衣物)。裤带一律用松紧带。住开放病房的患者可以自带外衣裤,但要遵守病房的规章制度。
2. 塑料拖鞋(冬季需要棉拖鞋)、布鞋、塑料脸盆、两块小方巾、洗漱用具(塑料杯、牙刷、牙膏、洗发液、肥皂和香皂等)及护肤品(不能用玻璃瓶装)。
3. 学习用品:书籍、笔记本、信纸信封、圆珠笔等。
4.副食品:水果、点心及副食等,但应交由护士统一保管。
5.烟:我院为无烟医院。带入病房的烟应交给护士统一保管,在规定地点和时间使用。

四、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所规定的约束和隔离条件,医院将根据治疗和安全的需要对患者采取约束或隔离的保护措施。


患者、监护人或监护人授权的代理人声明:我已详细阅读并理解以上内容,并承诺遵守。

自愿患者签名: 日期:

非自愿患者签名(如可能): 日期:

患者监护人签名: 日期:

监护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名: 日期:

医护人员签字: 日期: